案情:某制造企业车间主管因与员工王某发生口角,当场口头通知「明天不用来了」。王某次日未再出勤,企业遂按旷工处理。王某申请仲裁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。
裁审观点: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具书面解除通知,并说明解除事由和法律依据。本案中企业既无书面通知、也无解除事由证明,同时未履行通知工会等程序,构成违法解除。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七条,判令支付二倍经济补偿(2N)。
风险提示:① 口头辞退在劳动争议中几乎必然败诉;② 「按旷工处理」在无解除通知的情况下同样不成立;③ 违法解除 2N 赔偿没有上限,工龄越长风险越大。
防控建议:辞退员工一律出具书面解除通知;保留解除事由的证据(考核记录、违纪证明等);履行通知工会程序;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后再操作。